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落地两月 普遍“没啥影响”

2017-9-19  出处:


  汽车4S店将优势不在,加价行为将销声匿迹……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正式实施之前,人们期待着该政策能够对国内汽车销售形式和市场潜规则产生颠覆性影响。如今,《办法》已落地两月有余,其对车市的影响又是否真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呢?

  “没啥影响”成普遍感受

  新《办法》正式实施两个多月以来,“没有什么影响”成为汽车经销商谈及其对车市影响时最为普遍的感受。

  “新《办法》实施之前,在业内的确引起了很多关注,但从目前实施这两个月的情况看,对于我们真的没啥影响。”位于郑州市花园北路的一家品牌4S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的日常销售工作并没有因为《办法》有任何的起伏或变化,实际销售环节中消费者对此也并没有过多关注。

  记者采访了多家汽车经销商,大家一致的感受就是,市场并未因此而有什么“波澜”。就连他们之前曾期待的新《办法》对厂家的强势地位加以约束的情况,也未发生什么改变。“厂家下达的各种任务指标、考核要求等无论哪一项我们都没有任何话语权。以销售指标为例,达不到提车任务就拿不到相应返利,这种变相压库行为,作为车商除非你不打算要返利,否则只能咬牙把车提回来。”一位汽车经销商直言,《办法》只是让汽车厂家对于经销商的部分要求做了一些“换汤不换药”的改变。

  而一位汽车厂家负责人与记者私下交流时也坦言:“如果非要讲《办法》对我们工作的影响,那就是一些工作方式发生了改变,比如之前对于汽车经销商某些要求可以直接下达书面通知,如今大多改为口头通知或者会议通知,对汽车经销商的很多考核与要求,更多改为了政策性引导,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要求汽车经销商了。”

  汽车超市、平行进口并未“获利”

  新《办法》鼓励“汽车超市”、鼓励平行进口、取消跨区销售限制等这些看似非常有利于汽车超市和平行进口车的政策引导,又是否在落地实施后,对于平行进口车和汽车超市的实际销售起到了促进作用呢?

  “今年车市行情不佳,我们做汽车超市的日子更难过。”一家汽车超市经销商直言,紧俏车型他们也拿不到更多货源,而正常的车型因为竞争太过激烈,卖车几乎没有什么利润可言,“4S店还有售后可以做支撑,我们单靠卖车真的挺难”。
商丘一家汽车超市老板则表示,他想在今年将自己的汽车超市升级为厂家品牌授权店,“多数消费者还是觉得到品牌4S店买车放心。而且,我们如果成为厂家授权商,在车源与车价上就不再受制于上游的4S店了”。

  “销量和之前一样,没啥变化。”一家主营丰田系列平行进口车的车商告诉记者,虽然《办法》取消了以往汽车4S店单一授权销售模式,对于他们来说看似更有利了,但在实际销售环节,消费者并不会因此就更多地选择他们,“消费者买车还是看产品、价格、服务,平行进口车的价格虽然占优势,但售后服务问题仍让消费者心存顾虑”。

变相捆绑或加价,车市潜规则依旧

  被明确禁止的“加价售车”等车市潜规则,也并没有因为《办法》的实施而销声匿迹。

  马女士日前在某汽车4S店买车时,就遭遇了变相捆绑销售的情况。她提车时被告知,之前谈妥的优惠价,是需要购买车辆延保服务才能享受的价格,如果纯裸车价则要贵上近万元。对此,汽车经销商给出的理由是:“我们给的优惠价,单车价格是赔钱的,所以只能靠保险、精品、延保等衍生服务来弥补一下亏损。所以我们给客户的优惠价,就是一个套餐价(可以享受到更低的车价,但需要购买一定的保险或精品等),如果客户非要纯裸车提车,那就只能按正常裸车价。客户自己比较之后,觉得哪个划算选哪个,不存在强买强卖。”

  在车市中走访时,记者注意到,“加价才能早提车”“捆绑销售”等这些敏感的字眼尽管都没有明确打出,但卖车时搭售装饰、服务和保险等已经成为多数汽车销售商的一贯做法。尤其是一些车源紧俏的车型,加价销售的情况依然如故。

  “我们都是事前向消费者告知附加条件,而非消费者提车前突然提出的要求,大家也都签有协议,保证都是双方所认可的,而且很多服务也都是消费者实际需要的。”在不少汽车经销商看来,这些都是市场行为,他们生存需要一定的利润空间,卖车赔钱,他们自然要通过其他服务弥补一下损失。